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4号 公布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无人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相关技术对美国出口,逐案从严审核,不适用许可便利措施。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 务 部
2026年8月5日
(来源:商务部)
编辑: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监督:刘欣伟010-58892027转807
投诉:朱 丽010-58892027
声明:本文为公开渠道发表的文章,仅用于交流和学习,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