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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HJ945.4-2026导则规范园区污水排放标准编制

 

摘要: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4-2026),标准于2026年4月7日批准,9月1日正式实施,为首次发布,用于指导地方制修订园区污水排放标准,也可作为单个园区污水管控参考依据。

导则明确分类管理、全面防控、科学可行、依法合规四大原则,将园区划分为单一行业型、综合型两类,区分不同园区给出排放标准编制路径,不具备统一标准条件的可实行“一园一策”。文件系统规范污染物项目筛选、排放限值测算、监测、排口规范化等技术要求,针对涉毒、高盐、含PFOA产业园区强制增设综合毒性、含盐量、全氟辛酸管控指标,同步覆盖新污染物、污染雨水管控内容。

导则完整规定标准编制全流程技术路线、文本与编制说明框架,要求开展环境、经济、碳减排效益及技术监管可行性论证。该标准填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标准编制技术空白,推动各地精准管控园区污水,防范流域水生态风险,助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批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4—2026)。

本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4月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4月9日印发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监督:刘欣伟010-58892027转807

投诉:朱丽010-588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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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