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新型”到“小巨人”:2026年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的规定要求,整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流程、审核标准、管理要求等核心要点。
优质中小企业分三个梯度,申报企业需先符合通用基础条件,再分别满足对应梯度的专项认定条件,且所有企业均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按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结合行业特点划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5.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1.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优质中小企业基础力量,需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研发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文件为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以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为申报基础,同时满足以下6项指标:
ü 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ü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00万元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80%;
ü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100万元,且每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
ü 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含转入,企业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且实际应用产生效益;近三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省部级以上认定研发机构的,可豁免本项;
ü 主导产品在国内/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靠前,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ü 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50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50分即可)。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申报基础,同时满足以下7项指标
ü 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ü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5%(复核企业豁免),上年末资产负债率≤75%;
ü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且每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
ü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含转入,企业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且实际应用产生效益;近三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可豁免本项;
ü 主导产品在国内/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10%或国内前三名,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ü 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有重要作用;
ü 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60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60分即可)。
ü 注: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主导产品指核心技术发挥重要作用,且收入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50%的产品。
优质中小企业申报遵循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梯度申报流程分层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还需经省级推荐、国家级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相关规定,在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定渠道完成申报、认定,获取对应称号(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
自主申报:已获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属地原则提交申报材料;
省级审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材料审核、实地核查;
公示认定:审核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授牌。
1.自主申报:已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通过培育平台向属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省级初审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实地核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3.国家级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
4.公示认定:审核通过后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已认定的“小巨人”企业若申请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1.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分配申报名额,组织企业申报;
2.企业提交“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计划投资总额需超2000万元,且企业未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未获上一轮财政奖补(财建〔2021〕2号文)支持;
3.省级部门遴选推荐企业,编制本省份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4.国家级部门审核实施方案,公示确定奖补支持企业名单。
特别注意:所有申报均需通过培育平台完成,企业无需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主管部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申报费用。
主管部门审核遵循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原则,采用双随机审核机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评审专家组包含产业专家和财务专家,审核核心围绕材料真实性、指标符合性、内容合理性展开,各环节审核标准如下:
1.申报材料、佐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造假、虚报、漏报情形;
2.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数据、研发数据、知识产权等与实际情况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3.企业符合通用基础条件,未存在违法违规、失信、安全事故等禁止性情形。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主管部门对照6项认定指标逐一审核,重点核查细分市场经营年限、营收/投资指标、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有效性、市场占有率、发展评价得分等是否达标。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主管部门在省级初审基础上,重点审核7项认定指标达标情况,同时核查企业主导产品是否属于重点领域、是否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审核省级上报的实施方案时,重点核查:
1.企业是否为有效期内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重复申报奖补、是否已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重点领域要求;
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是否聚焦核心目标、内容合理可行、绩效目标清晰具体,是否具备强链补链稳链作用;
3.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是否达标,资金使用规划是否合规。
经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实行3年有效期制+动态管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对应规定管理,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对审核通过企业的核心管理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需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2.首次未更新的企业将被重点监测,累计两次未更新的,直接取消认定资格。
1.重大变化:企业发生合并、重组、主导产品变更等与认定条件相关的重大变化,需在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2.简单更名:仅发生名称变更(无其他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完成名称变更申请;
3.跨区域迁移:需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提交迁移申请,与迁入地主管部门对接,后续由迁入地主管部门负责培育和监测,迁出地主管部门配合。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满前,由原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
2.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未通过的,取消认定资格。
1.获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奖补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严格按照“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使用资金,原则上计划不得调整;确因经营环境变化需调整的,需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投资额、绩效目标不得降低;
2.奖补资金95%以上由企业自主用于“三新+一强”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1.年度评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获奖补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每年4月30日前将评价情况上报国家级主管部门;
2.期末总评:实施期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整体绩效评价,财政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补资金清算;
3.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可继续获得政策支持,评价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后续支持资格,情节严重的收回已拨付资金。
1.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对企业运行、发展态势、政策落实成效进行常态化监测,挖掘金融、信用、司法等数据,建立企业发展档案;
2.对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较低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测,督促整改提升。
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主管部门将按权限取消其认定资格,其中部分情形还将限制后续申报,具体如下:
ü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ü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ü 被发现存在申报材料、数据造假情形;
ü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
ü 累计两次未按要求更新企业信息;
ü 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报告,或报告后经核查不再符合认定标准;
ü 复核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ü 获奖补的“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或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无合理理由;
ü 实名举报企业信息不实、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经核查属实且情节较重的。
ü 不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ü 主导产品变为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ü 获奖补企业擅自调整“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经督促仍未整改的。
ü 注:取消认定的企业,若完成信用修复、按要求整改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可恢复3年内申报资格。
经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将获得政策支持、资金奖补、服务保障、资源倾斜等多方面优势,梯度越高,支持力度越大,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具体优势如下:
1.2024-2026年,有效期内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报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围企业可获得中央财政综合奖补,按每家企业连续支持3年、合计600万元测算奖补数额;
2.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下达剩余50%;
3.地方财政可结合本地实际,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出台配套资金支持政策。
1.“三新+一强”专项支持:“小巨人”企业可获得针对技术创新、产业链配套的政策引导,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新产品、提升与龙头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
2.研发与要素保障:主管部门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工具,为企业提供用地、用能、用数等要素倾斜,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落地;
3.成果转化支持:支持企业对接技术转化平台、产学研合作资源,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
1.定制化培育:地方主管部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规范化的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服务,助力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2.平台资源对接:企业可接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载体,获得融资对接、市场开拓、数智化转型等精准服务;
3.专属服务专员:主管部门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对口联系帮扶机制,配备服务专员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1.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官方认证,可提升企业在细分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主管部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优质中小企业对接龙头企业供应链、产业链资源,拓展市场合作机会。
1.主管部门汇聚市场化金融资源,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针对性融资服务,包括信贷倾斜、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支持;
2.推动惠企金融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主管部门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2.对优质中小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倒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同时为企业提供长期培育服务,助力企业向更高梯度发展。
地方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出台针对性培育赋能举措,如建设专精特新赋能体系(技术支持、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补贴研发投入、奖励人才引进等,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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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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