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推动实施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其作用早已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收集不仅能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能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难以有效推进。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相关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的效果不明显或完全没效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待于公众的公共意识提高,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习惯、新素养,公众需要在生活中不断适应、反复习得,才能内化为一种素质,外化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也需进一步有所作为,引导、帮助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现阶段,尽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执法主体缺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官方计划,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将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此外,《方案》中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方案》提到了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有人将垃圾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则能让这些“资源”真正被有效地利用。诚然,垃圾分类的推广是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但只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就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