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6月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59号)以来,涉及省份(地区)大部分已公示或发布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部分省份也相继发布专项资金预算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补贴资金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奖代补”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发展资金部分)。根据公开数据统计,对其分配因素及权重梳理如下:
(1)北京市: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9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
(2)河北省: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70%)、所在市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投入(15%)、所在市级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
(3)山西省:基本因素(≥95%),包括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奖惩因素(≤5%),包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绩效评价结果、各类监督发现问题。
(4)内蒙古:企业上一年度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9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绩效评价(5%)。
(5)黑龙江省: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100%)。
(6)浙江省: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100%)。
(7)安徽省:相关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8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率(10%)。
(8)福建省(不含厦门):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9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7%)。
(9)河南省: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95%)、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
(10)四川省: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7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10%)、绩效情况(15%)。
(11)云南省: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85%)、规范回收处理率(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5%)。
(12)陕西省:处理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100%)。
此外,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省、重庆市、贵州省等已经发布具体专项资金分配预算及安排计划等。
(以上数据来源于各省份(地区)财政等网站,请以相关省份(地区)正式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