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8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59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持续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此次预算资金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金分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发放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时尚未补贴的资金,另一部分则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行业发展。预算资金详细安排已随附件列出,明确了各省的资金额度及具体企业补贴金额。
同时为确保资金有效利用,财政部要求各省尽快完成资金下达,并直接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同时强调资金支付需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此外,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通知要求各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该资金也已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依托系统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此次专项资金的发放,不仅有助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补贴问题,更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监控机制,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专项资金下拨详细情况
《通知》中给出2025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总额为50亿元,资金用途分为两部分:一是历史欠补资金,金额为23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基金制度下尚未补贴的部分;二是“以奖代补”资金,共计27亿元,用于2024年规范拆解企业补贴,旨在支持行业发展。
根据2024年9月13日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119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里关于资金分配的规定,各省所获的奖补资金总额,采用因素加权分配法来测算。在确定的四个影响因素中,企业规范拆解量、地方污染防治投入、居民拥有家电数量、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对应的权重分别为70%、15%、10%和5%。但实际的奖补资金分配环节,后三项因素(权重合计30%)构成了相对稳定的基础补贴部分,而企业规范拆解量这一因素权重占比较大,主导着各地方奖补资金的动态分配格局。
从《通知》所公布的数据可以清晰看出,专项资金的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92家企业将在这轮资金支持中收货红利。在奖补资金额度方面,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为:河南以4.18亿元位居榜首,河北紧随其后获3.81亿元,广东为3.80亿元、浙江为3.54亿元、江苏为3.31亿元。
通过结合2024年各省的拆解量以及所获得的奖补资金额度进行计算,可得出各省平均单台补贴金额,具体数据详见表1。
表1 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明细表
序号 | 省份(地区) | 金额 | 企业数量 | 拆解数量 | 平均补贴 |
| 合计 | 270000 | 92 | 95597862 | 28.2 |
1 | 北京 | 5508 | 2 | 1031458 | 53.4 |
2 | 天津 | 10034 | 3 | 3879517 | 25.9 |
3 | 河北 | 20959 | 5 | 8016493 | 26.1 |
4 | 山西 | 3459 | 2 | 812811 | 42.6 |
5 | 内蒙古自治区 | 2927 | 3 | 927319 | 31.6 |
6 | 辽宁 | 3018 | 1 | 309087 | 97.6 |
7 | 吉林 | 3012 | 2 | 859113 | 35.1 |
8 | 黑龙江 | 7311 | 2 | 2973585 | 24.6 |
9 | 上海 | 8104 | 4 | 1558780 | 52.0 |
10 | 江苏 | 17167 | 7 | 5645679 | 30.4 |
11 | 浙江 | 18497 | 5 | 6566271 | 28.2 |
12 | 安徽 | 15502 | 5 | 5812526 | 26.7 |
13 | 福建(不含厦门) | 6190 | 3 | 1969579 | 31.4 |
14 | 厦门 | 1927 | 1 | 725786 | 26.6 |
15 | 江西 | 10593 | 4 | 4193995 | 25.3 |
16 | 山东(不含青岛) | 12183 | 3 | 4421657 | 27.6 |
17 | 青岛 | 2503 | 1 | 742126 | 33.7 |
18 | 河南 | 22180 | 6 | 8871004 | 25.0 |
19 | 湖北 | 14182 | 7 | 6163344 | 23.0 |
20 | 湖南 | 14644 | 4 | 5418618 | 27.0 |
21 | 广东 | 22802 | 5 | 8041049 | 28.4 |
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657 | 1 | 919820 | 39.8 |
23 | 重庆 | 5991 | 2 | 1752459 | 34.2 |
24 | 四川 | 16923 | 5 | 6469640 | 26.2 |
25 | 贵州 | 4473 | 2 | 1493934 | 29.9 |
26 | 云南 | 4723 | 2 | 2059211 | 22.9 |
27 | 陕西 | 4265 | 2 | 1180876 | 36.1 |
28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4757 | 1 | 2140474 | 22.2 |
2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509 | 2 | 641651 | 39.1 |
根据最新补贴政策数据对比分析,2024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以奖代补”资金标准出现显著调整。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平均单台“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标准为28.2元,较往年基金补贴模式下的50元/台平均水平大幅下调。经测算,这一政策调整使得单台补贴金额降幅达到43.6%,反映出补贴机制正在向更注重绩效和效率的方向转变。这种调整既体现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也对拆解企业的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具体到各个省份,主要呈现出以下变化:
1. 单台平均补贴与拆解量呈现负相关
通过对各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数据的分析,可以明显观察到单位平均补贴金额与拆解量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从单台高补贴省份来看,辽宁、北京、上海和山西位列前四,其单台平均补贴金额分别为97.6元、53.4元、52.0元和42.6元。这些省份的共同特点是拆解企业数量较少(1-4家),拆解规模适中(30-155万台),形成了相对宽松的补贴分配环境。
反观单台低补贴省份,包括河南、湖北、江西、河北、天津等地,其单台平均补贴金额在22.2-26.1元区间。这些省份普遍具有拆解企业相对集中、处理规模庞大的特征。以湖北(616.3万台)、河南和河北(均超800万台)为代表的拆解大省,虽然处理能力突出,但补贴金额却被大幅摊薄。
2. 拆解企业“规模不经济”现象突出
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行业存在明显的补贴“规模不经济”现象。数据显示,在拆解企业集中的省份,如湖北、河南等地区,鉴于中再生、河南循环科技产业集团等下属拆解企业集聚,拆解企业数量多、处理规模大,导致单台补贴金额被摊薄至23-25元的较低水平。相比之下,拆解企业数量较少、处理规模较小的省份如辽宁,单台补贴金额高达97.6元,与湖北的23元相比存在3.2倍的显著差距。
未来拆解企业发展建议
1. 企业需精准把控拆解量
《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四个奖补资金分配因素中,拆解量权重高达70%,且单台补贴会随拆解量递增而降低。所以,拆解企业要动态调整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将高价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收益与补贴优化统筹考量。具体做法是,企业依据再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按月灵活调整拆解量,同时制定拆解收益优先级清单,集中精力处理高价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避免陷入“拆解量增大-补贴降低-亏损加剧”的困境,确保产能利用率稳定在盈利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2. 企业应推进区域集群化发展
推进区域集群化发展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路径。目前,我国已培育出中再生、河南循环科技产业集团等全国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龙头企业。然而,这些集团公司下属的拆解企业仍存在地理分布分散的问题,在当前《资金管理办法》的框架下,难以充分发挥集团化运营的规模优势。为此,建议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区域性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空间集聚实现三大协同效应:一是企业应促进产能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投资;二是企业需实现固定成本集约化分摊,提升运营效率;三是企业需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增强市场议价能力。这种集群化发展模式将有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3.企业需应对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根据《通知》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的下达流程采用分级拨付机制:资金首先由国家层面统一划拨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级”),再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向相关企业进行二次分配。这一流程虽体现了中央统筹与地方灵活性的结合,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两级资金分配环节,客观上形成了不确定性因素的叠加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层面:
第一层不确定性源于国家到省级的资金分配。尽管国家在资金划拨时已明确总体规模和分配原则,由于各省实际拆解情况处于持续变化中,导致省级财政部门在接收国家资金时,难以提前精准预判最终可获得资金总额,形成首层不确定性。
第二层不确定性则体现在省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的二次分配环节。由于各省在行业结构、企业规模、处理技术路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省级财政部门通常需结合省内实际拆解情况,自行确定资金分配的具体计算方式。这种“因地制宜”的分配方式虽有助于提升政策适配性,然而却造成不同省份之间,甚至同一省份不同年度的单台设备资金计算标准存在一定弹性区间。这使得企业难以基于历史数据或公开规则,对其所能获得的财政支持规模形成稳定且可靠的预期。
针对上述两层不确定性的叠加,企业可从以下角度优化发展策略:
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的动态关注,及时跟进省级财政单位的相关政策解读与执行细则,以便尽早掌握资金拨付的具体安排。由于资金下拨比例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做资金规划时,考虑建立弹性预算机制,预留一定的资金缓冲空间,以应对不同拨付情况可能带来的资金波动。
另一方面,在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时,企业可进一步提升自身运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通过优化成本结构、提高处理效率等方式增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同时,合理平衡业务拓展与资金储备的关系,确保在不同资金拨付节奏下,业务能保持稳定有序推进,从而更好地适应专项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
综上,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调整意义重大,它将成为加速行业洗牌的“催化剂”,有力推动行业形成“技术领跑、效益为先”的全新竞争格局,是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从行政化补贴模式向市场化、绩效化发展阶段迈进的关键转折与重要里程碑。在此背景下,企业需着重强化精细化运营能力,重点强化核心竞争力,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通过技术迭代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筑牢抗周期能力,从而从容应对补贴退坡所引发的一系列系统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