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智囊团——联合国大学组织的世界首个“区域电子垃圾检测”项目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称,东亚和东南亚的废弃电子产品数量在2010年至2015年间增长了63%,电子垃圾总量和人均产生量均快速增长,速度超过了人口增长。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这一增长现象更显惊人。
消费者、拆解商和回收商往往成为非法倾倒的主体,他们拆卸和处理非功能部件的残余物释放到环境中,形成了“开放倾倒”。
当电池部件短路时,火灾也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虽不太常见,但也不能忽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回收商主要从印刷电路板和电线中回收金、银、钯和铜,使用危险的湿化学浸出工艺(也被称为酸浴)进行分离,通常导致有毒烟雾的释放。
研究人员警告:“在非正规部门的露天焚烧和酸洗池回收,对处理者的职业健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没有手套、眼镜和面罩等保护措施情况下,若接触危险化学品和物质将直接影响工人健康。”
报告认为,对电子垃圾处置不当,与甲状腺功能改变、肺功能下降、儿童生长缓慢、精神健康结果消极、认知发育受损、细胞毒性和基因毒性之间存在一定联系。
美国尚无联邦法律规范电子垃圾的处理,但已有25个州为此自行立法。它们还鼓励厂家在产品设计中更多考虑电子产品的日后处置,使用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大体上,这些立法规定回收的电子垃圾主要包括电视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计算机显示器等,由制造商承担收集、运输等回收费用;制造商须在州环保管理部门付费注册产品和提交回收计划,并在制造商公司网站上公布产品回收的方法。注册费一般存入当地信托基金,用于电子垃圾回收项目。
美国建立了覆盖地方环保部门、制造商、零售商、专业回收处理公司和行业协会的电子垃圾便民回收利用体系,使民众能在网上查询附近的回收点,或打电话享受上门服务。
2.加拿大形成回收产业链
加拿大在电子垃圾处理和回收方面已经取得较为成熟的经验,甚至形成了产业链。一些省市颁布禁令,通过立法的方式避免电子垃圾混进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掩埋场,并统一规范回收的渠道。例如温哥华,从2011年起就对电子垃圾另类处理做出严格规定,把电子垃圾混进生活垃圾要处以罚款,外加交付清理分类所产生费用的50%。加拿大将回收到的各类电子零部件运送到不同的回收公司,从中回收出金属、玻璃和塑料等多种资源进行再利用,进而“变废为宝”。
3.法国生产商承担主要回收责任
在法国,生产商承担电子垃圾回收的主要责任。早在2005年,法国就启动了全国性的电子垃圾回收法令。在生产端,所有电子设备都会印有表示报废后可以回收利用的标志,电子设备制造商有义务保证其产品最终的清除和处理工序;在销售端,所有新出售的电子设备都要标注回收费用。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小型电子设备应置于有黄色盖子的垃圾桶内,它们在运送到分拣中心后将实现废料的再循环使用。
4.日本建议每人回收1千克有用金属
日本在2012年通过了《小型家电循环再利用法》,其中规定民众分类处理废旧小型家电,应尽量交给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生产企业要尽力利用废旧小型家电再处理后生成的物质,地方政府结合各自情况对小型家电进行回收并分类。日本政府还建议民众主动回收有用金属。
据日本环境省统计,日本现在每年废弃的小型家电多达65万吨,其中含有用金属约28万吨,总价值达844亿日元。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在2015财年回收14万吨的目标,即每人每年回收1千克,回收率接近20%。
5.德国二手电子产品市场日渐成熟
在德国,许多年轻人持有类似的消费观,即一款新的电子产品问世,就卖掉手头的旧型号,再添钱购买最新的。这得益于德国日渐成熟的二手电子产品交易市场。回收产品经由专业工程师检测处理、翻新后,在其官方网店上销售。他们致力于培养消费者这样一种意识,即任何旧电子产品都不是“无用的老骨头”,所有机器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循环利用。
6.日韩实施专项立法
但这些国家在执行过程中,还面临资源有限和制定规则能力等方面的挑战,同时公众对于不当处置电子垃圾的危害仍认识不足。报告称,日本、韩国等在建立电子垃圾收集和回收系统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从上世纪90年代起,实施了专项立法,其特点是:重视收集和回收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强有力的执法。也有像新加坡那样虽然没有立法,但政府和生产者通过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管理电子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