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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系列解读文章之二:


立足现实环境问题和群众获得感
找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突破口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推行方案》除了按照国际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行做法,关注解决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置问题外,旨在顺应新常态下绿色发展新形势,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推动生产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生产企业积极挖掘产品全生命周期潜在价值,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避免增加企业直接经济负担,以期逐步构建完善的正逆向供应链契合的循环产业体系。


       市场上大宗产品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生命周期特征存在较大差异,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构建与实施无法同步推行和一蹴而就,需要根据不同产品的自身特点,分阶段、分层次地逐步推进。《推行方案》综合考虑了产品生产规模、生产企业集中程度、产品的环境影响及资源价值等多方面因素,立足现实环境的解决,着眼于增强群众的获得感,选择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铅蓄电池和包装物四类产品作为首批推行范围。


       电器电子产品是人民群众的日用必需品,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2015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仅“四机一脑”的理论报废量已超过1.5亿台,数量巨大,且其中蕴含了铅、镉、铬等多种有害成分,违规处理会造成环境污染。我国已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四机一脑”实行处理基金制度,截至2015年底,已有五批109家企业入围正规拆解企业行列,正规处理量达到7500万台,较2012年提升近10倍,同年又将9类电器电子产品纳入处理基金制度体系。《推行方案》坚持了现有处理基金制度,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同时还把生产者的责任义务范围扩展到生态设计和促进废弃产品回收等方面,探索建立全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指引。


       汽车产品已经成为普通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我国的汽车产销量连年居世界第一,2015年我国汽车注销量已超过600万辆,正规渠道回收量仅为171万辆左右,大量报废汽车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存在非正规回收利用者将高价组件拆解变卖,其余则肆意处理的现象,造成了一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迫切需要生产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共同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近些年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较快,且其中的动力蓄电池总体数量较大并陆续达到报废年限。因此,《推行方案》也把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作为率先实施的范围。


       铅蓄电池约占我国铅资源消费总量的85%以上,是我国再生铅产业发展的主要原料来源。我国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超过260万吨,有大量废铅蓄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为铅污染留下了较大隐患,如何提升正规回收利用比例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2014年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近1.5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包装物消费大国,由此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数量巨大。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是其中重要品种,含有木质纤维、塑料和铝资源等,存在一定资源价值,但分离难度大、成本高,有效回收利用比例持续低下。而且,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相对集中,基于上述两种产品的相关特点,《推行方案》提出在上述领域试行回收利用目标制,支持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和再生企业建立回收利用联盟,逐渐形成资源闭环有序循环模式,大幅度降低流入非正规再生利用企业的废弃物比例。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