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地方政策北京市:7项2023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进行中

 

6月5日,北京市经开区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支持内容及标准方面,特别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一、2023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对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氢能领域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获得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二、2023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对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自用的氢能企业,按照不高于所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每家企业政策期内获得的支持不超过三年,其中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2023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对企业在2023年采购区内单家企业氢能或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累计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采购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2023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2020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经开区,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别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

六、2023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对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产品应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积分奖励资金的30%给予资金支持。

七、2023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对通过国家或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补助资金的交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项目(不包括燃料电池汽车),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中《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经开区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专班

2024年6月4日

附件1:2023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办事指南
附件2:2023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办事指南
附件3:2023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4:2023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5: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6:2023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办事指南
附件7:2023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办事指南

(新闻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