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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在汽车以旧换新方面,最高补贴一万元。


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或执行期届满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

2)加强购车优惠政策联动: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鼓励各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3)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鼓励各地引育有实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平台,提供二手车交易“一站式”服务,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


(新闻来源:安徽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