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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电池回收企业给予奖补


从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出发,今年福建省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施奖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聚焦规范化规模化再生利用 

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聚焦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

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新闻来源: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