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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按照《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65号)要求,我部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期间受理了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水冶厂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核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6839、66556858、66556344

传 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委托验收单位

受理日期

1

中核韶关金宏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编制中核韶关金宏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请示》(中核铀发〔2016〕709号)及相关材料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2016-10-31

2

钱家店Ⅱ块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编制钱家店Ⅱ块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请示》(中核铀发〔2016〕713号)及相关材料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2016-10-31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