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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完成起草



418,工信部公布了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工信部年内将提请审议6个项目,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9个,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据了解,我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已经迎来了退役潮,预计未来五年动力电池平均每年有20-30GWH/16万吨退役,预计到2026年累计退役量超过142.2GWH/92.6万吨。


然而,由于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涉及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回收标准和成本较高,行业鱼龙混杂,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意义重大。


随着电池回收产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关于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关注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污染和安全等问题的相关政策、建议也是轮番涌现。


2018年,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年,工信部会同五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等政策。


20222月,工信部等八个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


20229月,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黄利斌表示,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电池流向管理。


预计随着有关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电池回收政策标准体系将日益完善,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也将大幅提高,千亿蓝海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新闻来源:锂电池回收 小樱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