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环保条例》正式实施。该《环保条例》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新增了可实施按日计罚和双罚制的规定;同时规定,上海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等9大类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据透露,上海将加强环境违法信息公开和部门联惩联治,把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通过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管理等加快形成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