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坚持合理定标、分类指导。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水平,合理划定能效水平,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坚持分类施策、一品一策,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稳妥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
坚持节约集约、畅通循环。破解难点堵点,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产业链循环畅通。充分结合废旧产品设备价值特征,分类实施规范化回收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