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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环保行业政策汇总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容涵盖:
1、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
2、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4、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5、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
6、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7、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
8、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
2、工信部正式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主要目标:
到2020年,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和各级政府的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与2015年相比,传统制造业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部分重化工业资源消耗和排放达到峰值。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吨钢综合能耗降到0.57吨标准煤,吨氧化铝综合能耗降到0.38吨标准煤,吨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300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降到85千克标准煤,电机、锅炉系统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20%。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下降22%、23%。节能环保产业大幅增长,初步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民经济新支柱。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高,一大批绿色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相关评价标准体系和认证机制,创建百家绿色工业园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制造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初步缓解。
3、广东省发布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公布。根据规划,到2018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控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环境类指标目标。其中提到,大力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各地市要制定VOCs专项整治方案,明确VOCs控制目标、实施路径和重点项目。珠三角地区和臭氧超标区域严格控制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项目,实施VOCs排放减量替代,落实新建项目VOCs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制定实施广东省VOCs排污收费办法,在重点行业征收VOCs排污费,提出了石化、印染、涂装等十三行业VOCs整治要求。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