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这些国家在废弃物回收体系方面有哪些“硬核”手段?
12月16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四部门起草制定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德国:首个以EPR为要求进行包装管理的国家,建立覆盖3种垃圾收集点的综合收集网络
比利时、加拿大:建立、优化地方或省级层面废弃物回收体系
日本:集中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从基本法、推进再生利用、专项法律法规3个层次推行
总而言之,当前国际上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大多建立在相关法律基础上,如PPWD(欧盟于2018年修订的包装废弃物指令)和日本《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等,将塑料包装作为资源建立单独回收体系,或与其他资源废弃物一起回收。这些与城市废弃物体系、市政体系、回收成本和再生产业有非常大的关系。但每个国家选择的回收方式各不相同,需要与城市定位和规划结合,和不同的财政收费体系衔接。因此,在不断完善包括塑料在内的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过程中,不应盲目地“抄作业”,而需要因地制宜地交出令消费者满意的答卷。
(来源:中国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