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