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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低空经济】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于 2021年施行

 

摘要:交通运输部2020年公布的第18号部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16年版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全面落实 “放管服” 改革,将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调整为载客类、载人类、其他类三类,优化许可条件:明确无人机纳入管理范畴,非载客类航空器数量要求降至1架;推行“先照后证”,对除驾驶员培训外的其他类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许可证3年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新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诚信经营评价体系,要求载客类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家属援助计划及锂电池运输管理手册,并明确无证经营、超范围运营、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推动通用航空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7月29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8月4日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编辑: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

监督:刘欣伟010-58892027转807

投诉:朱丽010-588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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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民航局)